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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六次党代会和全市”一创双优”动员大会精神,不断推进我市环保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近日,市环保局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突破,切实为服务对象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八项措施”服务我市重点项目建设。

一是对重点推进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优化结构、产业升级、节能减排、改善民生及申请国家资金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为项目落地、资金争取留出更多时间。

二是工作提速增效,缩短审批时间。在遵守国家规定的公示时限前提下,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时限,由《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60日,缩短到30个工作日,并公示7个工作日;把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时限由《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30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并公示7个工作日;把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时限由《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15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

三是优先快速配置排污总量。在确保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按照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为新建项目调配总量指标,并按照区域替代、行业替代、企业内部替代的原则,优先为省市重点项目配置总量;总量配置调整时间控制在减排项目通过认可后10个工作日内。

四是积极协调,加快进程。属于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积极协助企业做好前期工作,主动与省环保厅、国家环保部所属相关部门沟通,及时上传下达相关信息,推进审批进程;属于市环保局审批环评的项目,积极与市发改、经贸、国土等部门配合,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加快环评审批进程。制订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管理细则,根据建设项目试生产的实际情况,试行分阶段竣工验收制度,缩短竣工验收周期,推进项目尽快投产。

五是全程跟踪,解决问题。在建设项目的可研、设计、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中,对于建设项目在选址、污染治理方案优选、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的应用、卫生防护距离、在线监测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及时了解,及时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对总公司或上市主体以及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我市项目的上市或再融资核查工作,建立”一对一”联系卡,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六是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告知办事程序,确保大项目手续顺利办理。及时了解企业难题,通过现场办公、召开项目协调会等形式,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同时引导企业不断改进技术、工艺和装备,实现节能减排、转型升级,遵守环境法律法规。

七是提供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主动了解项目情况,为建设项目提供环保审批指导等上门服务。为重大项目提供预约和上门服务,相关科室根据预约上门办理有关事项。窗口人员做到节假日和八小时工作之外电话畅通,只要项目单位有要求,提供24小时服务。进一步延伸拓宽服务内容,对重点项目审批实行专人跟踪和陪同服务。

八是推行”六不让、四满意”。即不让项目在我手中延误,不让工作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不正之风在我身上出现,不让环保系统声誉在我这里受到损害。尽最大努力让来办事人员对环保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满意、业务水平满意、办事效率满意和廉洁勤政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