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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TIME:12-09-27 read:240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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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恶性纠纷案只因一纸不完善的婚纱摄影合同


十月份是结婚的高峰期,婚庆礼仪行业也因此生日兴隆,特别是十一黄金周期间,但是北京婚纱摄影行业反馈信息,每年的婚庆方面发生的纠纷案不在少数,对此特别提醒,新人们拍婚纱照一定要留个心眼,把合同订仔细,避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很多这样的例子就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警示:9月初,韩女士在某婚纱影楼订好婚纱照,但是支付的全款4999元,后因故不能拍摄要求婚纱影楼退款,可是说要扣除20%的费用,这个但是在合同上没有任何规定。无独有偶,市民张先生和爱人到某城区拍婚纱照,选定套餐后先付了800元的订金,签了合同,合同标明婚纱照套系的价格是3820元,此外影楼给免费提供婚纱、鲜花等小道具,可是到了张新生如约去拍照的时候,影楼提供的婚纱不仅款式少而且陈旧,如果选择其它区域的服装需要另外价钱,不仅如此,化妆配饰也被告知需另付费。类似这样的纠纷很多,每年都有人投诉,但是多数都是无功告返,原因就是消费者没有凭证不能受理。

据了解,不少新人都会赶在国庆中秋双节期间喜结连理,但是很多新人往往在签订婚纱摄影合同时疏忽大意,而商家又对合同的解释避重就轻,刻意回避责任,这就会产生很多纠纷,具调查目前婚纱摄影行业的问题不外乎以下几种:部分影楼的共用物品卫生状况差,婚纱、礼服、化妆器械等物品没有严格、细致的卫生消毒措施,化妆品多是一些产品标识不全的产品,甚至是“三无”产品。虚假承诺,缺乏诚信。有些影楼为吸引顾客,以“优惠大酬宾”等各种活动为名,搞一些“假打折”、“假优惠”,向消费者许下种种诱人的口头承诺,一旦双方签订协议,其服务就会大打折扣,有诺无践。玩弄文字游戏,与消费者签订不公平的协议,如故意在收取订金、押金后将收据内容写成“定金”,如果消费者放弃拍摄就拒绝退还“定”金。利用最终解释权规避法律责任,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商家往往以“最终解释权为本婚纱店所有”,千方百计地为自己寻找借口,以此来规避责任。巧立名目,增设新情况,迫使消费者多付费。

对此,专业人士提示,拍婚纱照要货比三家,但不要单纯的比较价格,要详细的了解合同的内容,综合考虑相片的材质、大小、张数,提供的服装和是否外景拍摄等多项因素。报价太低的要谨慎选择,要谨防低价消费陷阱,建议消费者选择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的影楼,查验其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及从业人员是否佩戴健康证等,同时在预约订单时要签订正式、明确、详尽的书面合同或协议,将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写入合同,尽可能把商家的口头承诺落实到文字上。结婚拍婚纱照本是件高兴的事,千万不要因为这些细节上的事而破坏美好的气氛。